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
第一条 为继承道教正一派传度仪轨,健全上海道教正一派的教戒规范和传度制度,加强道教自身建设,纯正道风,坚定信仰,兹根据中国道教协会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道教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的传度指请拜度师或请拜业师两类。 第三条 传度活动必须礼请三师,即传度师、监度师、保举师。监度师和保举师由受度者所在单位礼请。 第四条 传度师、受度者都必须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 受度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请拜业师者: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纯正,品行端正; 2.懂得道教基本知识,能习诵《早晚功课经》; 3.宫观中修道半年以上。 (二)请拜度师者: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纯正,品行端正; 2.懂得道教基本知识,熟悉道教主要科仪仪范,熟练掌握行仪节次; 3.宫观中修道一年以上。 第六条 传度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二)经上海市道教协会身份认定的正一派道士或外省市道教协会身份认定的正一派道士,并已请拜度师十年以上; (三)道德内充,威仪外备,品行高尚,具有较高的道教素养,在道众中享有一定威望; (四)精通道法,熟练阐演斋醮科仪。 第七条 监度师、保举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二)经上海市道教协会身份认定的正一派道士或外省市道教协会身份认定的正一派道士; (三)道德内充,威仪外备,品行高尚,具有较高的道教素养,在道众中享有一定威望; (四)宫观中修道十年以上。 第八条 上海正一派道士传度活动(包括传度师或受度者有一方为非本市人员的传度活动),必须由当事人向所在宫观或道协提出申请。 向宫观提出申请的,经宫观审核同意后,由宫观向所属区县道教协会提出申请,区县道教协会复核同意后,再由区县道教协会向上海市道教协会提出申请。(未成立区县道教协会的,宫观审核同意后,直接向上海市道教协会提出申请。) 向区县道教协会提出申请的,经区县道教协会审核同意后,由区县道教协会向上海市道教协会提出申请。 在上海市道教协会工作的,可以直接向上海市道教协会提出申请。 上海正一派道士传度活动必须经上海市道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方可举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举行传度活动。未经上海市道教协会审核同意的,私自传度的度牒和师承关系均无效,还将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警告或撤消道士身份等处分。 第九条 在特殊情况下,上海市道教协会可以礼请德高望重的非上海地区正一派道士担任传度活动的三师。 第十条 度牒是正一派道士经过传度拜师的凭据,由上海市道教协会统一印制。在传度中,由传度师填写,在传度坛上颁发。 第十一条 受度后的道士,如果放弃道教信仰或者年检不合格,由所在宫观或道协负责收回当事人原持有的度牒,并报上海市道教协会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上海市道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传度活动规定的修改稿》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d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