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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事务管理,更好地发挥街镇参与宗教场所公共安全管理的积极作用,探索深化宗教事务委托管理新途径,浦东新区民宗委结合宗教场所实际情况,积极与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街镇研究协商,充分听取意见,决定在新区唐镇两所宗教场所试点建立场所公共安全事务管理协调小组,成员分别由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镇统战干部、安监干部、社区干部等组成。根据浦东新区宗教场所实际情况,新区民宗委选择唐镇地区做为试点地区,5月10日上午,新区民宗委在宗教场财神庙召开建立“上海财神庙公共安全事务管理协调小组”会议,新区统战部副部长胡志国、新区民宗委领导钱月明、徐锦昌、徐定耀、唐镇党群办部长康叶红、新区道协秘书长刘喜宏道长、虹三村村长唐志文及唐镇安监队队长刘春林等同志一同前往财神庙参加会议。会议决定:上海财神庙公共安全事务协调管理小组组长由夏光荣道长担任、张丽萍为副组长、组员分别为刘春林、唐志文、刘广军道长。为此,上海财神庙成为全区除唐镇天主堂之外第二家公共安全事务试点场所。会议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制度,从而从体制机制上建立完善宗教事务委派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场所公共管理,确保宗教场所信众、活动及财物的安全。 ![]() (责任编辑:dx) |